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國家貸款工作流程
時間: 2013-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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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
(全部用A4紙規格,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鋼筆)
1. 已滿18周歲的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新生須附加鄉鎮或街道證明一份;
⑵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沒有身份證需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
⑶學生證復印件,新生可用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⑷個人申請一份;
⑸本人同意銀行查詢個人征信系統授權書
注: 上述第⑴⑷⑸項表格須從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統一格式
2. 已婚學生,除按要求提供1套材料外,還須提供如下材料:
⑴配偶同意貸款確認書;
⑵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⑶配偶同意銀行查詢個人征信系統授權書
注: 上述第⑴⑶項表格須從學生處網頁下載統一格式
二、 新學年開學報到當天,學生向所在學院主管老師提交以上文本資料,同時在網上登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頁面進行網上申請及相關資料的填寫;各學院輔導員老師在學生正式上課三天內對貸款學生的資格進行初審,并以學院為單位將初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及相關資料生成《首都醫科大學助學貸款登記表》,在網上以電子版形式提交研究生院,同時打印一份紙介《首都醫科大學助學貸款登記表》,加蓋學院章提交研究生院學生辦公室存檔。
輔導員初審內容包括:
1. 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符合困難生標準。要求家庭人口以直系親屬計算,可以包括在讀的兄弟姐妹,但不包括隔代長輩和已工作的兄弟姐妹,已婚學生的親屬只包括配偶及其子女。計算本人在內,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水準線的困難生方可申請。若有父母病故或離異,需在表中注明,但不計入家庭人口。
2. 審核家庭收入證明的政府部門是否蓋章,章印是否清晰有效,是否有蓋章人員的簽字和聯系電話;證明中的人名、地名等內容是否與身份證件相符。關鍵詞句出現錯別字、簡化字、同音字均屬無效。
3. 所有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復印件需要雙面復印(包括照片頁和注冊頁)。
4. 個人申請中應包括家庭情況、申請貸款原因、以前是否申請過貸款以及是否愿意保證按期償還貸款。
5. 申請貸款的學生上一學年須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無不及格科目。
6. 所有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或粘附于A4規格紙張上面;所有填寫內容使用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鋼筆,字跡清晰整潔、無涂改痕跡。
三、 各學院輔導員根據初審合格人數在研究生院學生辦公室領取銀行印制的貸款合同等文本。于正式開課一周內集中本學院申請貸款的學生,講解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文件,明確甲方的責任和義務,并按照貸款文本示例填寫,輔導員審查合格后,與之前準備好的所有資料,在正式開課后的10日內一并報送研究生院學生辦公室,經復審合格后,統一開具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名單經全校公示無疑意后,連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名單》報送銀行審批。
銀行印制的貸款合同等文本包括:
1.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2. 《審批表》一份;
3. 《借款申請書》一份;
4. 《借款借據》一份;
5. 《授權書》一份或兩份(已婚學生的配偶也要填寫);
6. 《同意貸款確認書》一份(未滿18周歲的學生監護人或已婚學生配偶填寫);
7. 《信譽保證書》一式三份(第一次貸款的學生填寫)。
注:5、6、7三項相關表格可以在研究生院網頁下載
四、 銀行審核批準合格后陸續放款,校財務處根據貸款項目分類分別劃撥到學校繳費帳戶和學生個人帳戶。貸款學生手中留存《國家助學貸款合同》一份,放款單一張,《信譽保證書》一份。學院留存《國家助學貸款合同》一份,《信譽保證書》一份,用以存檔。
五、 貸款學生畢業當年6月份統一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并有義務向學校和銀行及時提供畢業去向和有效聯系方式。
備注:
1. 各學院在放暑假前將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發放到學生手中;
2. 申請貸款的困難生在上一學年須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無不及格科目;
3. 所有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或粘附于A4規格紙張上面;所有填寫內容使用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鋼筆,字跡清晰整潔、無涂改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