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20年度科研項目結題結賬的通知
為規范學校科研項目的結余經費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的使用效益,根據《首都醫科大學結余經費管理辦法》(首醫大校字[2016]265號)相關規定,現決定對已結題的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政府委托項目、橫向科研項目三類)進行結題結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類科研項目結題結賬要求
本次結題結賬工作,試用線上申請及審核方式。項目負責人通過學校“科研審批平臺(https://kysp.vpn.ccmu.edu.cn/)”提交申請(登錄平臺后依次點擊或選擇“新增申請”—“結題結賬申請”—填寫標題“結題結賬2020+負責人姓名”--上傳附件),經所在學系、所在學院及科技處審核通過后,由科技處集中提交財務處辦理結題結賬手續。項目負責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版申請材料。
各類別科研項目的具體辦理要求如下:
1、縱向科研項目
1)定義
縱向科研項目指各級政府及部門批準立項并撥款的科研項目、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各級政府部門主要包括科技部、國自然基金委、國家社科辦、衛生部、教育部、市科委、市自然基金委、市社科辦等。
學校作為項目合作單位承擔的上述來源的項目,也視為縱向科研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轉撥到學校的合作經費,按照縱向科研項目經費辦理。
2)結題結賬條件
項目負責人已經通過校科技處向項目來源單位提交結題報告,且結題報告已由項目來源單位審核通過。
3)結題結賬方式
a、對于項目來源單位規定經費不收回的項目,剩余經費轉入項目負責人“縱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
b、對于項目來源單位規定經費兩年后收回的項目,項目結余經費轉入與原項目對應的“兩年期縱向結余經費卡”;結余經費2年后(自驗收結論下達后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社科類項目按結項證書下達的時間計算)如仍有剩余,將按原渠道退回項目來源單位。
注:縱向科研項目中的間接經費不辦理結題結轉手續,留在原卡號中繼續使用。
4)結題結賬需上傳材料
a、《科研項目結題結賬申請表(縱向項目)》(附件1);
b、《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承諾書》(附件4)。
c、科技部項目、市科委項目、市自然重點項目等結題時需要審計的,需上傳結題審計報告電子版(至少應上傳審計報告中的“審計結論”頁以及“凈結余金額”頁的掃描件或照片)
2、政府委托項目
1)定義
政府委托項目指我校科研人員接受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委托進行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政策研究、調研等科學研究項目。
2)結題結賬條件
項目負責人需已經向項目來源單位提交結題報告等,且已由課題來源單位審核通過。如委托單位明確不需提交結題材料且不組織結題驗收的,需填寫《首都醫科大學橫向科研項目、政府委托項目結題報告書》(附件5)。
3)結題結賬方式
a、對于項目來源單位規定經費不收回的項目經費,轉入項目負責人“縱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
b、對于項目來源單位有特殊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注:政府委托項目中的間接經費不辦理結題結轉手續,留在原卡號中繼續使用。
4)結題結賬需上傳材料
a、《科研項目結題結賬申請表(政府委托項目)》(附件2);
b、項目已結題時間未達到三年的,需提交以下兩項材料任選一項:
1、從文義上可明確表明本項目已結題的證明材料(如結題證明等,需加蓋委托單位公章)的蓋章掃描件或照片。
2、《首都醫科大學橫向科研項目、政府委托項目結題報告書》(需加蓋委托單位公章)的蓋章掃描件或照片。
注:已結題時間三年以上的不需提交,項目已結題時間從項目委托任務書(合同)約定的項目截止日期算起。
c、《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承諾書》(附件4)。
3、橫向科研項目
1)定義
橫向科研項目指由企事業單位委托我校進行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含測試化驗加工)和政策研究、調研等科學研究項目。
2)結題結賬條件
項目結題一年后(從合同約定結束日期開始計算),可辦理結題結賬手續。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本項目研究任務已全部完成、且與項目委托方無任何法律糾紛。
3)結題結賬方式
轉入項目負責人“橫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
如原橫向項目預算中沒有間接費用,則結余經費再分配后可分為兩部分:一為直接經費,預算比例不得低于結余總經費70%;二為間接經費,預算比例不得高于結余總經費的30%。
如原橫向項目預算中有間接費用,則結余經費不得再分配,僅按照結轉前的項目直接經費及間接經費余額數轉入項目負責人橫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的相應分卡號中。
4)結題結賬所需材料
a、《科研項目結題結賬申請表(橫向項目)》(見附件3);
b、項目已結題時間未達到三年的,需提交以下兩項材料中任選一項:
1、從文義上可明確表明本項目已結題的證明材料(如結題證明等,需加蓋委托單位公章)的蓋章掃描件或照片。
2、《首都醫科大學橫向科研項目、政府委托項目結題報告書》(需加蓋委托單位公章)的蓋章掃描件或照片。
注:已結題時間三年以上的不需提交,項目已結題時間從項目委托任務書(合同)約定的項目截止日期算起。
c、《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承諾書》(附件4)。
二、注意事項及說明
1、本通知僅適用于校科技處主管的科研項目。其他部門主管的項目請聯系相應主管部門辦理。
2、項目負責人應在辦理結題結賬手續前全面清理經費收支和應收應付款項,暫付款尚未結清的,應在結賬之前全部報銷或歸還。在辦理經費結轉手續過程中,應暫停該經費卡使用。
3、科研項目辦理結題結賬過程中,學校不收取管理費及科研條件支撐補助費。
4、結余經費支出范圍及具體使用要求
1)“縱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兩年期縱向結余經費卡”及“橫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中直接費用”的支出范圍包括:
a、自然科學類課題: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
b、人文社會科學類課題:資料費、印刷出版費、數據采集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注:結轉后的社科項目余額不能報銷論文版面費)
結轉后經費將打破原有項目預算額度,由項目負責人按照上述經費支出范圍要求,統籌用于后續科學研究。經費具體使用要求參見《首都醫科大學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校字〔2016〕264號)》。
2)“橫向科研發展基金經費卡”間接經費部分的經費支出范圍及具體使用要求參見《首都醫科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規定(修訂)(校字〔2016〕265號)》
5、如已結題科研項目負責人的人事、學術關系已調離學校或項目負責人已經去世的,其科研項目的結余經費按照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結轉。
1)項目經費按規定在結題后可以留用2年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原所在學系上報學院,由學院討論決定是否由原項目組成員用于后續科學研究,如2年后經費仍有剩余,將按原渠道退回項目來源單位。
2)項目經費按規定在結題后不收回的項目,結余經費將由學校統一回收,作為學校自主科研經費統一管理使用。
6、已結題科研項目負責人已經離退休,且未在校本部返聘的,其科研項目的結余經費按照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結轉。
1)項目經費按規定在結題后可以留用2年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指定項目組人員用于后續研究,如2年后經費仍有剩余,將按原渠道退回項目來源單位。
2)項目經費按規定在結題后不收回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指定項目組成員用于后續研究,結余經費轉入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在職教師的結余經費卡中。如2年后經費仍有剩余,則將剩余經費由學校統一回收,作為學校自主科研經費統一管理使用。
7、項目負責人無故不辦理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手續的,學校有權凍結該項目經費賬戶或轉入學校資助科研經費統一使用。
8、經費余額為0的科研項目不用辦理結題結賬手續。
9、項目負責人可同時辦理多個類別多個項目的結題結賬手續。上傳材料時應上傳相應《結賬申請表》及一份《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承諾書》。
四、截止時間
學院提交科技處審核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5日。
五、聯系方式
校科技處聯系人:馬子寅
聯系電話: 83911936
Email:maziyin@ccmu.edu.cn
附件1:結題結賬申請表--縱向項目、政府委托項目
附件2:首都醫科大學橫向科研項目、政府委托項目結題報告書
附件3:結題結賬申請表--橫向項目
附件4:科研項目結題結賬承諾書及單位審核意見
附件5:《首都醫科大學結余經費管理辦法》(首醫大校字[2016]265號)
附件6:《首都醫科大學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校字〔2016〕264號)
附件7:《首都醫科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規定(修訂)》(校字〔2016〕265號)
校科技處
2020年4月29日